跳到主要內容區

簡介

人事室簡介

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十條設置人事室,辦理人事相關業務,本室人力狀況及業務執掌如下:

壹、人力狀況:

  人事主任一人、組員三人。

貳、業務執掌

一、組織編制

 1、各行政單位業務職掌明細表之規畫統籌與修訂。

 2、年度預算員額及編制之實行。
 3、本校組織規程之修訂及報部作業。

二、遴用敘薪

 1、教職員任免、遷調、薪級核敘等相關作業。
 2、就(離)職通知單之核辦。
 3、教師資格審查案件之核轉。
 4、新進職員人事查核案件。
 5、留職留薪、留職停薪案件之核轉。
 6、教職員一覽表或名冊彙報。

三、教師升等

 1、教師升等作業核轉報部。
 2、主辦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

四、差假勤惰

 1、教職員公差、請假案件統計登記
 2、教職員曠職、扣薪案件之陳報。
 3、值日人員輪值表之排定及管理。
 4、教職員待遇核簽事宜。
 5、教職員出勤及外出之管理。
 6、本校辦公時間之研訂。
 7、假日及變更辦公時間之通知。
 8、端正校風之督查、檢討、陳報。
 9、辦理校外評審、演講、委員等支援之有關業務。

五、保險、福利

 1、公教人員保險、全民健保、勞工保險(眷)、團體保險保加、退保、停保、復保及異動案件。
 2、各項保險給付核定案件之轉知。
 3、員工福利事項之規劃。
 4、依法留職停薪人員保險、福利案
 5、教職員工申請特別救助案件。
 6、保險費清單之會核。
 7、辦理退職及退休事宜。
 8、教職員健康檢查事宜。
 9、福利互助活動之處理。
 10、退(職)休人員校慶活動之邀請。
 11、人事業務經費預算之編列。
 12、教職員工手冊之彙編。

六、人事資料調整

 1、各項人事資料動態登記、表冊之登記及報表繕發及保管。
 2、教職員名冊之建立與保管。
 3、有關調職人員資料之移轉。
 4、人員資料異動報告冊之查報。
 5、公務人力調查及異動填報。
 6、教職員工一般保證案件之認定與保管。

七、有關證明之簽發

 1、教職員離職、在職證明。
 2、就醫証核發與校正。
 3、辦理教職員工年度成績考核作業。
 4、獎懲案件之簽辦登記。
 5、不適任現職人員之處理案件。
 6、推薦資深優良教師及轉頒獎金。
 7、簽核轉知總統三節教師慰問金。
 8、推薦學術獎金候選人有關業務。

八、國內外進修

 1、教職員工出國必要案件之核轉。
 2、教師國內外進修案件之核轉。
 3、辦理新進人員職前訓練與教育。

九、其他

 1、簽報教職員制服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