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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銓敘部令,補充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5條之1及其施行細則第51條之1規定一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99年03月16日
發文字號:台人(三)字第0990037955號

主  旨:函轉銓敘部令,補充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5條之1及其施行細則第51條之1規定一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  明:依本部人事處案陳銓敘部99年3月3日部退一字第09931537151號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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