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人事室來文公告:明新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遴請副校長林啟瑞教授為本校代理校長,自113年8月1日接篆視事

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明新(秘)字第1130007888號

主旨:
依據本校組織規程,明新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遴請副校長林啟瑞教授為本校代理校長,自113年8月1日接篆視事,特此奉達,並祈時賜教益。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