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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為籌組「花蓮縣第8屆老人福利推動小組委員」,受理推薦名單至12/1止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府社福字第1100237633號

主旨:
為籌組「本縣第8屆老人福利推動小組委員」惠請貴單位舉薦提名委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老人福利法第9條及本縣老人福利推動小組設置要點辦理。
二、本案任期為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請貴單位衡酌性別平等原則,推薦1至2名候選名單,填寫附表後於110年12月3日(星期五)前逕傳真(03-8234990)或以電子檔寄至本案承辦人(u9591028@hl.gov.tw)信箱,並請致電(03-8227171分機382)確認。無舉薦者免回覆。
三、檢附旨揭小組設置要點及舉薦名單空白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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