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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修訂「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支領報酬及費用標準」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臺教技(二)字第1100147359D號

主旨:
「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支領報酬及費用標準」,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以臺教技(二)字第110014735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黃雅妮小姐(電話:02-7736-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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