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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有關提薦教育部於111年春節前對教育具有貢獻,且生活困苦或罹患重病亟需濟助之教師(不含現職者)事宜

教育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四)字第1100147726號

主旨:
有關提薦本部於111年春節前對教育具有貢獻,且生活困苦或罹患重病亟需濟助之教師(不含現職者)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慰問金係總統為體念大專校院教師教學辛勞,每年三節均撥專款,囑本部於節前轉致教學特優、罹患疾病或子女眾多、生活負擔較重之教師。嗣自80年度起,本項慰問金由本部循預算程序編列並以總統名義致送。貴校如有符合上開條件者,請於110年11月26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將用印後建議表寄送本部,另請掃描連同建議人員遴選名冊電子檔案,寄送承辦人電子信箱(ling72@mail.moe.gov.tw)後來電確認,俾憑辦理。
二、為表示對教師之尊重,各校推薦之被慰問人毋須檢具證明文件,惟各校應審慎推薦並詳實填寫更新建議表(包含110年度家庭所得、配偶子女工作情形及目前經濟來源等均須填列),內容不清、格式不符或主管未簽章者恕難受理。推薦人數2人以上者,請排定優先順序供遴選參考。
三、另為保護個人資料,本案電子檔案寄送規範如下:
(一)、電子郵件主旨統一為「111年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春節慰問金相關資料__(學校名稱)」。範例:111年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春節慰問金相關資料__國立OO大學。
(二)、電子檔案名稱「111年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春節慰問金建議表_(學校名稱)」及「111度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春節慰問金學校建議人員遴選名冊_(學校名稱)」。並請將兩個檔案彙整至同一資料夾後,再將資料夾進行壓縮並設定解壓縮密碼,資料夾名稱設為學校名稱。
(三)、壓縮檔之格式請採ZIP,解壓縮密碼統一設定為各校承辦人之電話號碼(不含區域及分機號碼,例如:77366349)。電子郵件內請以簽名檔格式載明承辦人、學校名稱及連絡電話。
(四)、用以壓縮之軟體,建議採用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廣之自由軟體(如7-Zip)。
四、檢附「111年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春節慰問金學校建議表」及「111年度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春節慰問金學校建議人員遴選名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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