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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檢送「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33條附表3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二)字第1100092634號

主旨:
檢送「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33條附表3,請查照轉知。

說明:
1、依據內政部110年7月9日台內移字第11009116424號函辦理。
2、旨揭條文附表3業經內政部於110年7月9日以台內移字第11009116422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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