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人事室來文公告:110年度「教育部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受理推薦延長至6/10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臺教社(二)字第1100071120號

主旨:
110年度「教育部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推薦資料收件日期展延至110年6月15日止,請查照。

說明:
1、續依本部110年3月26日臺教社(二)字第1100042010號函辦理(諒達)。
2、旨揭計畫收件日期原定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因近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涮,展延收件日期至110年6月15日(以郵戳為憑),請貴單位依限函送推薦資料至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10號5樓曾博彥先生收,電話:02-25419690分機837)。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