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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新增對大陸地區公證書驗證人員劉慧玲、歐陽純麗、李南勳、葉建麟所為驗證簽名式樣,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二)字第1100071835號

主旨:
檢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新增對大陸地區公證書驗證人員劉慧玲、歐陽純麗、李南勳、葉建麟所為驗證簽名式樣,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依據大陸委員會110年5月20日陸法字第110000214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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