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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鼓勵大專校院學生擔任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一案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3日
發文字號:臺教高(二)字第1100021618號

主旨:
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鼓勵大專校院學生擔任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一案,請貴校協助轉知學生,請查照。

說明:
1、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0年2月8日中選務字第1103150069號函辦理。
2、為培養大專校院學生對於公共事務的認知與熱忱,請貴校鼓勵具有我國國籍且年滿18歲之大專院校學?,擔任110年8月28日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如有意參與者,可於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期間,向公所申請登記擔任管理員或監察員,再由公所依需求報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派充之。
3、檢附「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鼓勵大專院校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實施計畫」及「登載電子看板訊息」各1份,請貴校依附件內容於校內網站電子看板登載相關訊息,以達宣傳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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