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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辦理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110年搜救有功人員甄選計畫案,受理推薦人選至4/28止。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2日
發文字號:臺教學(五)字第1100027158號

主旨:
函轉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110年搜救有功人員甄選計畫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1、依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110年2月24日國搜字第1108860002號函辦理。
2、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為提升搜救團隊整體工作士氣,表揚救災救難英勇事蹟(107年3月1日至110年3月1日為限),甄選年度執行搜救工作有功人員,區分「實際執行搜救任務」、「指揮調度搜救任務」及「辦理搜救相關業務」等3大類,請各單位依旨揭計畫審慎推薦人選,並於110年4月30日前將相關事蹟函報本部辦理初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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