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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檢送「花蓮縣110年度模範勞工選拔計畫」1份,受理推薦名單至2/17止。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府社勞字第1100012662號

主旨:
檢送「花蓮縣110年度模範勞工選拔計畫」1份,惠請貴單位就符合資格者踴躍推薦參與選拔,請查照。

說明:
1、花蓮縣110年度模範勞工選拔即日起開始報名,惠請貴單位就符合資格者推薦參與選拔,於110年2月20日(以郵戳為憑)前,將下列薦送文件以A4紙張格式送本府辦理評選,規格不符或逾期薦送者,恕不予受理:
(1)、花蓮縣110年模範勞工選拔表。
(2)、參選人切結書正本。
(3)、勞工保險投保證明。
(4)、佐證資料(提供影本請加蓋「影本與正本相符」字樣),並按考核項目依序排列。
2、本年度模範勞工表揚大會預定4月份辦理,至實際活動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3、旨揭相關計畫及表格,請自行下載:本府全球資訊網https://sa.hl.gov.tw/社會處/勞政業務/勞工福利/花蓮縣110年度模範勞工選拔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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