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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辦理臺北市政府第4屆食品安全委員會府外委員遴選作業,受理推薦至12/21止

臺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府授衛食藥字第10930829061號

主旨:
為辦理本府第4屆食品安全委員會府外委員遴選作業,請貴單位於 109年12月25日(五)前推薦被遴選人1名,請查照惠復。

說明:
1、依據本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設置要點辦理。
2、本府第4屆食品安全委員任期起訖日期預計自110年3月7日至 112年3月6日止,採無給職方式,聘任食品科學、餐飲管理、分析?學、毒理學、醫學、法學、風險評估、流行病學等相關專門學術經驗之專家學者若干人,以及食品產業、公民團體及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
3、凡具食品科學、餐飲管理、分析化學、毒理學、醫學、法學 、風險評估、流行病學等專業者,可由個人自薦或團體推薦;食品產業、公民團體及消費保護團體代表則應由相關團體推薦。
4、本會任務如下:
(1)、審議食品安全政策及規範。
(2)、審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督導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小組之執行。
(4)、督導消費者食品安全正確觀念之宣導。
5、本府後續將彙整推薦資料,召開遴選會議遴選出?薦名單 ,簽報市長核定後公布委員名單。
6、檢附「臺北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第4屆遴選人自薦推薦簡章 」1份,貴單位推薦名單,請於109年12月25日(星期五)前寄至承辦人陳惠群小姐(電子郵件:atdmp1887@health.gov.tw;電話:1999轉 7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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