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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修平科技大學董事會遴請副校長陳美菁教授為本校代理校長,並奉教育部113年1月25日臺教技(二)字第1130009714號函已悉,自113年2月1日接篆視事

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
發文字號:修平秘字第1130000959號

主旨:
本校董事會遴請副校長陳美菁教授為本校代理校長,並奉教育部113年1月25日臺教技(二)字第1130009714號函已悉,自113年2月1日接篆視事,特此奉達,並祈時賜教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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