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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修正「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辦法」,業經勞動部以113年1月19日勞動條4字第1130147567號令修正發布

教育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一)字第1130009012號

主旨:
修正「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辦法」,業經勞動部以113年1月19日勞動條4字第1130147567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依勞動部113年1月19日勞動條4字第1130147567D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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