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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

教育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四)字第1130005251號

主旨: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請查照。

說明:
依本部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月11日部退一字第1135653893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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