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第5點、第9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122504260A號令修正發布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六)字第1122504260B號
主旨: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第5點、第9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12250426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要點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林小姐(電話:02-7736576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六)字第1122504260B號
主旨: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第5點、第9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12250426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要點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林小姐(電話:02-773657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