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有關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一律需先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職訓諮詢並推介機制一案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府社福字第1120137388號
主旨:
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有關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一律需先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職訓諮詢並推介機制一案,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2年7月7日北分署諮字第1124303563號函辦理。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府社福字第1120137388號
主旨:
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有關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一律需先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職訓諮詢並推介機制一案,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2年7月7日北分署諮字第1124303563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