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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7點及第3點附表八,業於112年3月31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20500918A號令修正發布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臺教高(五)字第1120034640號

主旨:
有關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7點及第3點附表八,業於112年3月31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20500918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依勞動部112年3月31日勞動發事字第1120500918B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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