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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選士經董事會遴聘並奉教育部111年7月21日臺教高(三)字第1110066467號函核定為銘傳大學第11任校長,自111年8月1日起接篆視事

銘傳大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08日
發文字號:銘校秘字第1110110538號

主旨:
選士經董事會遴聘並奉教育部111年7月21日臺教高(三)字第1110066467號函核定為銘傳大學第11任校長,自111年8月1日起接篆視事,祈賜教誨,無任感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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