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為提升傳統修復技術人員之聘任,各校可依系科特色及產業需求,遴聘所需傳統修復技術人員擔任教學工作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臺教技(三)字第1112301895號
主旨:
為提升傳統修復技術人員(傳統匠師、傳統工藝及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之聘任,各校可依系科特色及產業需求,遴聘所需傳統修復技術人員擔任教學工作(參考名單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依本部111年4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041982號函辦理。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臺教技(三)字第1112301895號
主旨:
為提升傳統修復技術人員(傳統匠師、傳統工藝及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之聘任,各校可依系科特色及產業需求,遴聘所需傳統修復技術人員擔任教學工作(參考名單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依本部111年4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041982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