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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檢送勞動部修正發布「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來函、部分條文及第13條附表1修正條文如附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四)字第1110044465號

主旨:
檢送勞動部修正發布「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來函、部分條文及第13條附表1修正條文如附,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依據勞動部111年4月29日勞動發管字第1110506778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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