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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大學一級行政單位設置副主管認定基準」第3點、第5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10日以臺教高(一)字第1112200761A號令修正發布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教高(一)字第1112200761B號

主旨:
「大學一級行政單位設置副主管認定基準」第3點、第5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10日以臺教高(一)字第111220076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請各校依旨揭修正後之規定,辦理一級行政單位副主管設置事宜,並納入學校組織規程內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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