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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延後開學4日,有關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及期間一案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2月9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三)字第1100021580號

主旨: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延後開學4日,有關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及期間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2月8日總處培字第110001224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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