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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4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三)字第1090031443號

主旨:
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請查照轉知。

說明:
1、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2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762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1份。
2、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於疫情停課期間,學生家長如有申請防疫照顧假之需求,可洽請上開學校及教育機構出具停課證明,以利向服務機關(構)學校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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