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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來文公告:函轉總統公布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及第26條條文一案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3日
發文字號:臺教技(一)字第1090000107號

主旨:
函轉總統公布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及第26條條文一案函文影本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依總統府秘書長108年12月31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14169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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