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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衛生署99年3月29日衛署健保字第0990007832號令調整全民健康保險費率為5.17%,並自99年4月1日生效一案,檢送該署函及令影本各1份,請 查照。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99年04月 02日
發文字號:台人(三)第0990052508號

主  旨:有關行政院衛生署99年3月29日衛署健保字第0990007832號令調整全民健康保險費率為5.17%,並自99年4月1日生效一案,檢送該署函及令影本各1份,,請 查照。

說  明: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9年3月29日衛署健保字第099260010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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