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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收容處所設置及管理辦法」,請 查照轉知。
教育部 書函
發文日期:98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台陸字第0980220053號
主 旨:「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收容處所設置及管理辦法」,業經內政部於98年12月18日以台內移字第0980961227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 查照轉知。
內政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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