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訂於本年11月7日下午3時00分至7時20分假台中市豐樂雕塑公園舉辦「2009安全消費心主張」活動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98年10月09日
發文字號:台環字第0980175071號
主 旨:函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訂於本年11月7日下午3時00分至7時20分假台中市豐樂雕塑公園舉辦「2009安全消費心主張」活動,惠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 明 有關活動流程事宜,請逕洽該會張祐萱小姐(02)28863207。
發文日期:98年10月09日
發文字號:台環字第0980175071號
主 旨:函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訂於本年11月7日下午3時00分至7時20分假台中市豐樂雕塑公園舉辦「2009安全消費心主張」活動,惠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 明 有關活動流程事宜,請逕洽該會張祐萱小姐(02)2886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