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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自98年6月1日起部分修正旅客入出國登記表收取方式乙案詳如附件影本,請 查照轉知。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98年6月03日
發文字號:台陸字第0980088010號
主 旨: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自98年6月1日起部分修正旅客入出國登記表收取方式乙案詳如附件影本,請 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依據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98年5月18日移署境桃國靜字第098007458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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