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区
人事室
Menu
回首页
网站管理
本功能需要使用支持JavaScript之浏览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页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簽署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等
主 旨:函轉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簽署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影本,請 查照。
說 明:
ㄧ、依據行政院本(98)年4月30日院臺陸字第0980085712A號函辦理。
內文
浏览数:
友善列印
分享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