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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優良教師年資計算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97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台人(二)字第0970037963號
主 旨:有關教師於臺灣省各師範學校畢業任教後,辭職前往師範專科學校
(三年制)進修,畢業後仍任教師,進修前後之年資於申請資深優良
教師獎勵時,可否視為連續一案。
說 明:詳細來文請參閱附件檔。
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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