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講學及研究作業要點
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 書函
發文日期:96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華企字第0960021665號
主 旨:檢送本會「補助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講學及研究作業要點」乙份。
說 明:一、本會97年度第2期補助案,自97年1月1日至2月29日受理申請,
逾期恕不受理,請備妥申請文件及申請人代表性著作(2本)等
相關資料,各1式2份,於97年2月21日前擲交人事室。
二、本期補助期間為97年7月至12月止,補助期程以2個月為限
(但不得少於1個月)。
三、詳細來文及作業要點請參閱附件檔。
發文日期:96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華企字第0960021665號
主 旨:檢送本會「補助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講學及研究作業要點」乙份。
說 明:一、本會97年度第2期補助案,自97年1月1日至2月29日受理申請,
逾期恕不受理,請備妥申請文件及申請人代表性著作(2本)等
相關資料,各1式2份,於97年2月21日前擲交人事室。
二、本期補助期間為97年7月至12月止,補助期程以2個月為限
(但不得少於1個月)。
三、詳細來文及作業要點請參閱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