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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函以,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重複參加公保及勞工保險者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96年9月29日
發文字號:台人(三)字第0960146490號
主  旨:銓敘部函以,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重複參加公保及勞工保險者,
     其於民國94年1月20日前,已就同一保險事故分別於公保及勞保領取
     給付者,其公保之給付毋庸繳回。
說  明:詳細來文請參閱附件檔09637160963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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