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

教育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一)字第1130008005A號

主旨:
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業經勞動部以113年1月17日以勞動條5字第113014753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依勞動部113年1月17日勞動條5字第1130147531D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