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7條、第19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以臺教人(一)字第1124201148A號令修正發布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一)字第1124201148D號

主旨: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7條、第19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以臺教人(一)字第112420114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吳小姐(電話:02-7736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