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函轉勞動部本(112)年3月25日修正發布「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之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五)字第1120032388號
主旨:
函轉勞動部本(112)年3月25日修正發布「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之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請查照。
說明:
依勞動部本年3月25日勞動發事字第1120502786B號函(如附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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