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府行購字第1120031519號
主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為提升各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參考名單資料庫(下稱資料庫)女性專家學者比率,請貴校踴躍推薦女性人選後由本府將推薦表函轉工程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工程會112年2月16日工程企字第11201000621號函辦理。
二、配合政策推動性別平等,分析工程會資料庫計17類別、288科別之性別及人數資料,請優先推薦具理學類、工學類、環境保護學類、資訊類及設計學類專長之女性人選,其餘類科別亦請協助推薦女性人選。另請踴躍推薦具藝術學類、景觀學類、生態學類及文化學類專長之人選納入資料庫。工程會「採購評選委員專家學者專長類科別一覽表」請參閱工程會109年11月20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720號函。
三、貴校推薦時,請本於推薦機關(構)權責,審視評估推薦者應具備「各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參考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第2點第1項資格之一,並符合作業要點第4點第1項所稱「品德操守良好之專家學者」,以共同維護資料庫人員之品質。
四、有關推薦相關規定,請依工程會110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1100101913號函及其附件(上開2函均公開於工程會網站https://www.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資訊/專家學者推薦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