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112年1月8日(星期日) 為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3選舉區缺額補選之投票日,勞工當日之放假及出勤權益請依勞動條令辦理,以保障勞工行使投票權益

教育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五)字第1110125207號

主旨:
檢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知112年1月8日(星期日) 為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3選舉區缺額補選之投票日,勞工當日之放假及出勤權益請依勞動部107年11月8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1393號令辦理,以保障勞工行使投票權益,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勞動部111年12月16日勞動條3字第111014117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