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歸化國籍無不良素行認定辦法」第2條、第3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1年9月22日以台內戶字第1110243554號令修正發布

國立臺灣大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校務研字第1050077496號

主旨:
「歸化國籍無不良素行認定辦法」第2條、第3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1年9月22日以台內戶字第1110243554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依據內政部111年9月22日台內戶字第1110243554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