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函轉內政部修正發布「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部分條文函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二)字第1110058859號

主旨:
函轉內政部修正發布「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部分條文函,請查照。

說明:
依據該部111年6月13日台內移字第1110911376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