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檢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知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勞工當日之放假及出勤權益請依勞動部相關規定辦理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五)字第1110041727號

主旨:
檢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知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勞工當日之放假及出勤權益請依勞動部相關規定辦理,以保障勞工行使投票權益,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勞動部111年4月22日勞動條3字第111005734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