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康寧大學校長陳清溪教授業經董事會選聘,並奉教育部111年2月25日臺教高(三)字第1110015984號函核定在案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2日
發文字號:康大秘字第1110001445號

主旨:
本校校長陳清溪教授業經董事會選聘,並奉教育部111年2月25日臺教高(三)字第1110015984號函核定在案。自111年3月1日起接篆視事,特此奉達,敬祈時賜教益,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