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內政部訂定發布「外國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7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四)字第1110012128號

主旨:
檢送內政部訂定發布「外國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來函如附,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依據內政部111年1月28日台內移字第1110910214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