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勞動部於111年1月18日以勞動條4字第1100131649號令修正發布「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要點」,檢送發布令(含行政規則)影本1份,請查照
教育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6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五)字第1110007583號
主旨:
勞動部於111年1月18日以勞動條4字第1100131649號令修正發布「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要點」,檢送發布令(含行政規則)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依勞動部111年1月18日勞動條4字第1100131649B號函辦理。
150878-1110648-1.pdf
150878-1110648-2.pdf
150878-1110648-3.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