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110年4月30日制定公布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經行政院於110年7月19日以院臺勞字第1100021449號令,定自111年5月1日施行
教育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6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五)字第1100097054號
主旨:
110年4月30日制定公布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經行政院於110年7月19日以院臺勞字第1100021449號令,定自111年5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10年7月19日院臺勞字第1100021449B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143704-1105278-1.pdf
143704-1105278-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