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臺教高(五)字第1100094494號
主旨:
所詢送審教師資格期刊論文網路公開採認標準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1、復貴校110年7月13日元智人字第1100000668號函。
2、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略以,前項專門著作,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或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或經前開刊物,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
3、因期刊電子化趨勢,部分期刊兼有網路及紙本之出版方式,或將已接受之論文,先於期刊網頁刊登發表再以紙本印刷,如具正式審查程序且得公開及利用者,皆符上開送審規定,其線上刊登日期與紙本出版日期不同時,得以送審人最有利原則從優認定。又網路刊登因期刊性質有公開存取(Open Access)或需透過付費或授權始能取得全文之形式,在合理範圍內皆屬可得公開利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