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辦理「花蓮縣環境教育審議會」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委員人選,受理推薦報名4/21止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
發文字號:府環綜字第1100064255號

主旨:
本縣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23日止,公開接受各界推薦「花蓮縣環境教育審議會」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委員人選,請查照。
說明:
1、依據「花蓮縣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辦理。
2、檢附「花蓮縣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及「花蓮縣環境教育審議會委員推薦表」各1份,請踴躍推薦,上開電子檔請至本縣環?保護局網站查詢及下載使用(https://www.hlepb.gov.tw/,環境主題-環境教育-法令宣導下載)。
3、請於110年4月23日(五)前檢附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各1 份,送本縣環境保護局辦理,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