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轉知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7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四)字第1090112447號
主旨:
請轉知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修正條文,詳如附件,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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