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來文公告:自109年3月21日(含)以前已入境在臺從事履約工作之外國人,雇主申請其工作許可相關規定。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5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四)字第1090064037號

主旨:
檢送勞動部有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措施,自109年3月21日(含)以前已入境在臺從事履約工作之外國人,雇主申請其工作許可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
依據勞動部109年4月30日勞動發管字第1090506664號函辦理。